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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I See You Taiwan

環島的100種可能(活動已結束)



錢可以再賺,但青春只有一次!


那天在青旅裡遇到一個年輕媽媽,她說她這周拋棄老公小孩第一次自己去日本,談著她結婚前曾經有的旅行夢想,你看得到她臉上洋溢著喜悅……


試著放下包袱,體驗當地的美食、與當地人交談來場文化交流,讓自己獨處釋放靈魂。


或許不夠舒適,偶爾會感到不安、緊張,但卻能扎扎實實的感受到旅行的溫度,從衝擊中增廣見聞,並將看到自己的獨立與改變,就如白日夢冒險王所說…


現在,讓愛嬉遊成為您踏上環島壯遊的最佳推手!只要有想法,都可以大聲說出來,您出點子,我們來協助您完成!活動報名到 108/06/30截止

現在就深入了解愛嬉遊臺灣青年旅館聯盟所舉辦的『環島的一百種可能!』活動吧!


活動內容

獎金:參加者自行規劃一場特別的台灣小旅行,上傳環島企劃案,參與徵選,入選參選者,每組將可獲得台幣一萬元旅遊金

條件:環島者須至少入住本聯盟之成員5間青年旅館背包床位(免費),並拍照打卡,結案後繳交至少2篇至少含10張照片、800字之心得遊記於愛嬉遊粉絲團發表,以此請領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

活動時程:


* 報名期間:108年06月13日~108年06月30日止(以網路報名時間為憑)

* 作品審核:108年07月01日~108年07月03日

* 通知視訊:108年07月04日(個別通知)

* 視訊面談:108年07月08日 19:00 開始(依排定順序上線與評委面談)

* 公布入選者:108年07月10日

* 執行時間:108年07月11日~108年08月31日

* 結案期限:108年09月10日前


環島企劃案

為自己計畫一場特別或有意義的旅行

例如:

* 與10個陌生人交換故事

* 以物易物旅行。沿路交換手中物品,最後看能換到什麼

* 帶著阿公旅行去

* 義工之旅

* 搭便車之旅等等


旅行中限定入住愛嬉遊全台灣青旅聯盟至少5間,體驗當地生活

徵件主題限制:環島天數須達6天5夜以上,並自行規劃有創意或意義之行程(美食、壯遊、成年禮、求婚…)。

徵件對象:凡對環島旅遊有興趣之民眾均可以報名參與。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8年06月30日。

報名方式:以線上登錄方式報名,並依本辦法上所列明條件撰述環島相關資訊及上傳完整遊程文件,始符合參賽資格。

報名上傳企劃案

請至報名網址,完成報名,並上傳你的環島企劃案

徵件企劃書文件規格:


1. 企劃書至少應含以下內容 : 主題:由參賽者自訂主題(有創意、有意義、有影響力、…),可結合本聯盟各青年旅館或在地遊程、體驗活動,詳述欲透過環島達成之目的為何?

2. 人數:不拘(至少1人,必須以提案內容為準,不得變更)

3. 路線:環島路線規畫內容(或交通路線圖),由參賽者自行撰述,不限定本島或環狀路線

4. 住宿安排:住宿以本聯盟青年旅館為原則(免費住宿)。如有其他住宿需求,需自行負擔住宿費用!

5. 交通:自費,交通工具不拘,遊程之時間、地點及活動安排,應考量各運具實際班表及時刻。

6. 經費:不含聯盟成員青旅住宿費用,預估整個計畫執行費用


入選者執行企劃

由愛嬉遊青旅聯盟會員各家票選出入圍者,優選入圍者請在指定日期以前,完成您所寫環島企劃


紀錄分享沿路心得

旅行途中,可至愛嬉遊青旅聯盟以及個人臉書或IG專業中發布心得,文章,圖片 ,讓大家一起跟著你旅行

旅行結束後,須上傳此次故事,並協助分享至背包客棧等相關旅行專頁

獎項

入選者選者每組可獲得旅遊金台幣1萬元。

環島者須至少入住本聯盟之成員5間青年旅館背包床位(免費),並拍照打卡,結案後繳交至少2篇至少含10張照片、800字之心得遊記於愛嬉遊粉絲團發表,以此請領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

附則

一、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得獎作品之原創者須依主辦單位所需出席活動。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利均歸愛嬉遊臺灣青年旅館聯盟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上映、播送、傳書、展示、散布、印刷等公開方式利用。

三、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如為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應由報名者獲全體作者同意後,並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徵件辦法之條款後經各共同著作人授權代為報名。

四、參賽者應確保參賽作品使用之相關素材得由主辦單位使用、授權、出版等所有權利,若有引用自其它網站、著作、書籍等作品之文字、圖表、照片等,請務必加註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如本案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加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經查侵權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五、獎金採電匯方式發放,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請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六、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凡參加本比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並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以符合實際情況之需,並於愛嬉遊官方粉絲頁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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